第1章
贅婿的榮耀 · 棺材里的笑聲 · 2 / 2
柳文心微微一笑,從茶海下方取出一個檔夾,「物業費是您公司提供服務後應得的報酬,產權不因合同終止而消失。不過,追討方式和時機需要精心策劃。」
楊嫣然的眼睛亮了起來:「您的意思是,我們完全可以要回這些錢?」
「法律上是這樣,但實際操作需要技巧。」
柳文心翻開檔夾,「我建議我們分階段進行。」
她抽出一張紙,上面已經畫好了一個簡單的流程圖。
「首先,我們需要在解約正式生效前,發送一批經過精心設計的律師函。這不是普通的催繳信,而是具有法律威懾力的正式檔。」
柳文心將圖紙推向楊嫣然。
「這批律師函的重點不在於要求立即付款,而在於固定證據——明確業主欠費的事實、金額和時間段。同時,我們會附上一份《費用確認書》,請求業主簽字確認欠款數額。」
楊嫣然皺眉:「他們會簽字嗎?」
「大多數人不會。」
柳文心坦然道,「但這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這為我們後續訴訟提供了‘催告’證據。法官會看到,我們在合同期內已經積極主張權利。」
她端起茶杯輕輕轉動:「茶要趁熱喝,證據要提前固定。」
楊嫣然若有所悟,拿出筆記本開始記錄。
「第二步呢?」
「在解約後三個月內,我們需要啓動訴訟程式。」
柳文心繼續說,「但並非對所有欠費業主一並起訴,那樣成本太高,法院也會不堪重負。」
她抽出另一頁紙,上面列著幾個分類標準。
「我建議採用‘分層起訴’策略。首先選擇欠費金額大、拖欠時間長的業主;其次選擇沒有正當理由惡意欠費的;最後考慮那些在社區內有影響力、其付款能帶動其他人的‘關鍵業主’。」
楊嫣然邊記邊問:「那些以服務品質為由拒交的業主呢?」
柳文心嘴角微揚:「這是個關鍵問題。根據《物業管理條例》和最高法院的相關解釋,業主以物業服務不完善為由抗辯,需要提供充分證據。單純的‘感覺服務不好’不足以成為拒交理由。」
她輕輕敲了敲桌面:「更重要的是,我們只需要證明已經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基本服務——保安在崗、垃圾清運、公共區域保潔等。不需要完美,只需基本達標。」
「我們的服務記錄完整,日常工作都有簽字登記。」
楊嫣然語氣堅定。
「那就好。」
柳文心點頭,「第三步,是選擇適當的訴訟時機。我建議在業委會選聘新物業公司過程中啓動第一批訴訟。」
楊嫣然不解:「為甚麼選這個時間點?」
「這時業主們的注意力都在新物業公司上,對我們起訴的防備心較低。」
柳文心眼神中閃過一絲精明,「而且,這能向業委會和新物業傳遞一個明確信號:欠費問題不會因物業更替而消失。有時,這甚至能促使他們協助我們催收,以免未來自己也面臨同樣問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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