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和妹妹共同度過的下午甜品時光 1.02萬字 · 計算中 ·
為甚麼妹妹要給我不斷介紹炮友啊 · 晨曦之主 · 1 / 2
兄妹之間
和妹妹保持這種關係已經兩周了。
時間比我想象中過得快,也比預想中要……自然。
倒不是說這事兒本身有多正常——親兄妹之間發生肉體關係,放在哪朝哪代都是天理難容的禁忌。
但或許是因為我倆從小一塊兒長大,對彼此的身體和習慣都太過熟悉,過渡到這種關係竟沒覺得有多少違和感。
就像小時候我們睡同一張床,後來才分開住,現在不過是回到了某種更親密的相處模式,雖然性質完全不同。
這兩周里,我們摸索出了一套屬於我們的「規則」。
白天是兄妹,晚上——或者說在沒人的時候——是情人。
這種雙重身份讓我時常恍惚,有時候看著她坐在餐桌對面吃飯,我會突然想起昨晚她在我身下喘息的樣子,然後被自己嗆到;有時候她早上起床頭髮亂糟糟地來我房間借吹風機,我會下意識地想去抱她,又猛地反應過來現在是大白天,爸媽就在隔壁。
這種時候我總會覺得,我大概真的瘋了。
我們是一家人,住在同一個屋檐下,每天都要見面,一起吃早飯,一起看電視,一起抱怨作業太多。
這種日常的親密給了我們太多獨處的機會,也理所當然地讓身體接觸變得頻繁起來。
有時候她洗完澡只裹著浴巾從衛生間出來,濕漉漉的頭髮披在肩上,水珠順著鎖骨滑進浴巾深處,我總會忍不住多看兩眼。
她明明知道我在看,卻故意放慢腳步,甚至還會轉過身來問我「哥,我新買的沐浴露好聞嗎」,然後把手臂伸到我面前。
那種帶著水汽的、甜膩的香味會鑽進鼻腔,讓我心跳加速。
有時候我在房間打遊戲,她穿著睡衣就鑽進來,很自然地趴在我床上刷手機,腿翹得老高,睡褲下擺滑到大腿根,露出一截白皙的皮膚。
她會故意把腳丫子搭在我腿上,腳趾時不時蹭蹭我的膝蓋。
這種時候要是沒點反應,我大概也不算正常男生了。
而她也總是能精准地捕捉到我的變化,然後露出那種「我懂」的笑容,讓人又羞又惱。
可話又說回來,就算有了這層關係,我們兄妹的身份也沒半點動搖。
除了上床的時候,其他時間我們的生活跟從前沒甚麼兩樣——她還是會跟我搶電視遙控器,我還是會吐槽她追的偶像劇沒意思;她作業遇到難題還是會來問我,我打遊戲輸了還是會找她抱怨。
我們甚至還會像以前一樣吵架,上周因為誰洗碗的事冷戰了大半天,最後誰都不理誰,晚飯時氣氛尷尬得連爸媽都察覺到了不對勁。
晚上十點多,我還是忍不住去敲她房門,她開門時眼睛紅紅的,顯然是哭過。
我本來準備好的說辭全忘了,只能笨拙地說「對不起」。
她沒說話,只是拉我進去,然後我們就抱在了一起——不是那種帶著慾望的擁抱,而是像小時候她受了委屈時那樣,單純的安慰。
但抱著抱著,氣氛就變了,她的手開始不安分地摸我的背,我的呼吸也開始急促。
結果道著道著就道到床上去了。
做完之後我們並排躺在她的小床上,她小聲說「下次還是石頭剪刀布決定誰洗碗吧」,我笑了,她也笑了。
那種感覺很奇怪——我們剛剛做了最親密的事,現在卻在討論洗碗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,而且覺得理所當然。
我們的關係絕對不能讓人知道——尤其是爸媽。
他們要是曉得了,恐怕得當場氣暈過去,然後把我倆掃地出門。
我爸是那種傳統得要命的男人,要是知道兒子把女兒睡了,估計能把我腿打斷;我媽就更不用說了,她一直以我們兄妹感情好為榮,要是知道真相,大概會崩潰。
所以平時我們特別小心,在外頭絕對不會有親密舉動,在家裡也只挑確保安全的時候才做。
我們約法三章:鎖門是必須的,爸媽在家時絕對不做,完事兒後要收拾乾淨所有痕跡。
我們還制定了一套暗號——如果她想做,就會說「哥,我房間空調好像壞了」;如果我想做,就會說「你作業寫完了嗎,要不要我幫你看看」。
聽起來很蠢,但確實有用。
普普通通、關係要好的兄妹——這就是我們在人前必須維持的形象。
有時候我會想,我們是不是太擅長演戲了?
在爸媽面前,我們是乖巧的兒子和女兒;在學校里,我們是普通的哥哥和妹妹;只有獨處時,我們才是情人。
這種分裂的生活讓我偶爾會覺得累,但一看到她的笑容,又覺得一切都值得。
今天是週六,爸媽一大早就出門了,說是去參加老同事孩子的婚禮,晚上才回來。
出門前我媽還特意叮囑:「冰箱里有菜,中午自己熱熱吃,別老點外賣。」我爸則板著臉說:「林星晚,你作業寫完了嗎?別又拖到周日晚上。」星晚乖巧地點頭說「快寫完了」,等門一關,她立刻癱在沙發上,長出一口氣:「終於走了!」那種瞬間放鬆的樣子可愛極了。
家裡就剩我們倆,這種難得的獨處時間我們自然不會浪費。
不過也沒一整天都膩在床上——上午我打了會兒遊戲,她躺在我床上看了兩集綜藝,看到好笑的地方會踢我的椅子讓我一起看;中午一起煮了泡面加雞蛋,還煎了兩根火腿腸,為誰洗碗鬥了會兒嘴,最後決定一起洗;下午她寫作業,我補了個覺,醒來時發現她趴在我書桌上睡著了,陽光灑在她臉上,睫毛在臉頰上投下細密的陰影。
我沒叫醒她,只是靜靜地看著,心裡湧起一種說不清的情緒——是愛嗎?
還是慾望?
或者只是習慣性的依賴?
我自己也搞不清楚。
這會兒已是傍晚,我們並排坐在客廳沙發上,看著電視里的搞笑節目。
窗簾拉了一半,夕陽的余暉從窗戶斜射進來,在地板上投下長長的光影,空氣中的塵埃在光線里飛舞。
空氣里飄著剛烤好的餅乾的香味——林星晚下午心血來潮烤了一盤,雖然形狀歪歪扭扭,有的太焦有的沒熟透,但味道倒還不錯,至少是甜的。
她還特意用巧克力醬在幾塊餅乾上畫了笑臉,雖然畫得歪七扭八。
『這甚麼玩意兒!哇——!』
電視里,穿著誇張戲服的演員做出滑稽表情,觀眾席爆發出哄堂大笑。這是個老牌的喜劇節目,主持人以毒舌和誇張的表演著稱。
「哈哈哈!果然,現在的喜劇演員里還是‘三鮮豆皮’組合最逗!」
林星晚笑得前仰後合,整個人歪倒在我身上,手裡的餅乾渣都掉到了沙發上。
她今天穿了件淺粉色的居家服,領口有點大,倒下來時我能瞥見裡面白色的內衣肩帶。
「這都甚麼年代的梗了。」
我吐槽道,但自己也忍不住笑了。
這個組合確實挺有意思,雖然他們的段子有些老套,但表演很賣力,而且總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戳中笑點。
星晚靠在我身上沒起來,我也沒推開她,任由她靠著。
這種肢體接觸現在對我們來說太正常了,正常到有時候我會忘記這其實不正常。
林星晚自稱是「對潮流敏感的新時代女生」,手機里關注了一大堆時尚博主和美妝up主,衣櫃里塞滿了各種「爆款單品」。
但據我觀察,她所謂的「敏感」大概滯後了半年到一年——現在流行oversize時她還在穿緊身款,等緊身款回潮了她又開始穿寬松的。
怎麼想都是跟流行脫節的狀態。
上周她興衝衝地買了一件據說「超火」的衛衣,我一看,那不是去年就流行過的款式嗎?
她還振振有詞:「經典永不過時!」我只能搖頭。
她又從茶几上的大盤子里拈起一塊餅乾,咔嚓咔嚓嚼著,忽然像是想起了甚麼,轉過頭看我。她的嘴唇上沾著餅乾屑,像只偷吃的小貓。
「對了,現在是不是流行一種叫‘瑪奇朵塔’的甜點?好吃嗎?」
她眨著眼睛問,嘴角還沾著餅乾屑。夕陽的光正好照在她臉上,讓她的眼睛看起來格外亮。
「是馬卡龍塔吧。」
我糾正道,伸手幫她擦掉嘴角的餅乾屑。
她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,很自然地任由我擦。
「我跟朋友去吃過一回,說實話還不如普通的泡芙好吃。而且那玩意兒死貴,就那麼一小塊,要五十多。」
而且那玩意兒流行已經是去年的事了。
我默默在心裡補充——這丫頭又一次完美錯過了流行趨勢。
她總是這樣,等她知道某個東西火的時候,其實已經過氣了。
但她樂此不疲,每次發現「新大陸」都興奮得像個孩子。
「誒——!哥你吃過了?太狡猾了——」
林星晚立刻撅起嘴,伸手拽我的衣角,像小孩兒一樣耍賴,「我也想吃!帶我去吃嘛!」她拽著我衣角的手晃來晃去,身體也跟著晃動,領口開得更大了。
我移開視線,但余光還是能瞥見那片白皙。
「現在那種店都不好找了吧,流行都過去了。而且真的不好吃,就是拍照好看。」
我試圖打消她的念頭。
「我不管!我就要吃!」
她搖晃著我的胳膊,聲音拖得長長的,帶著明顯的撒嬌意味,「你說過要對我好的——上次你還說,只要我開心,甚麼都願意做。」
最後這句話帶著明顯的暗示。
確實,這兩周來我「麻煩」她不少次——有時候半夜溜進她房間,有時候趁爸媽不在在客廳胡來,還有一次甚至在浴室……她總是很配合,甚至很主動。
作為回報,陪她去吃個甜點好像也不算過分。
而且說實話,看著她期待的眼神,我也很難拒絕。
她大概也知道這一點,所以總是用這種眼神看我,而我每次都投降。
「明天放學後帶你去吃總行了吧?說好了。」我妥協了,嘆了口氣。
其實心裡並沒有不情願,反而有點期待——和她單獨出去,就算只是吃個甜點,也像是約會。
「真的?約好了哦!」她眼睛一亮,像星星突然被點亮。然後伸出小指,在我面前晃了晃,「拉鈎!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!」
「幼不幼稚……」我嘴上嫌棄,但還是伸出小指跟她勾了勾。
她的手指纖細柔軟,有點涼,勾住我手指的力道很輕,但很堅定。
我們的小指勾在一起,大拇指相抵,完成了這個幼稚的儀式。
這個動作讓我想起小時候,我們也經常這樣拉鈎約定各種事情——明天一起玩,零食分著吃,不告訴爸媽誰打破了花瓶。
那時候的約定簡單純粹,現在的約定卻複雜得多,也危險得多。
拉完鈎,她沒立刻松開手,而是用拇指輕輕摩挲著我的拇指指腹。
那種細微的觸感讓我心裡一顫。
她抬頭看著我,眼神里有甚麼東西在閃動。
但最終她只是笑了笑,松開了手,重新靠回沙發上繼續看電視。
但我們的距離比剛才更近了,她的腿貼著我的腿,體溫透過薄薄的居家褲傳遞過來。
第二天一整天我都有點心不在焉。
上課時老師講甚麼我根本沒聽進去,腦子里全是晚上要和星晚出去的事。
這算約會嗎?
兄妹一起出去吃甜點,聽起來再正常不過,但對我們來說,每一次獨處都可能發展成別的。
而且昨天她那個眼神,那個動作,明顯是在暗示甚麼。
我既期待又不安,這種矛盾的情緒讓我坐立難安。
放學鈴一響,我幾乎是第一時間衝出教室。
星晚已經在教學樓門口等我了,她穿著校服——白襯衫,格子裙,深藍色外套,頭髮扎成馬尾,看起來就是個普通的高中女生。
但在我眼裡,她比任何女生都特別。
看到我,她笑著揮了揮手,然後很自然地走到我身邊。
我們並肩走出校門,和其他放學回家的學生沒甚麼兩樣。
「直接去嗎?」她問。
「嗯,坐地鐵過去吧,那邊停車不方便。」我說。其實我家有車,但我還沒考駕照,而且也不想讓爸媽知道我們去了哪裡。
於是第二天放學後,我們按照約定去了商業街。
這是本市最繁華的商業區之一,週末總是人山人海,工作日傍晚人也不少。
我們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,路過各種品牌的專賣店、奶茶店、小吃攤。
星晚看起來心情很好,一路蹦蹦跳跳的,馬尾辮在腦後甩來甩去。
她偶爾會指著一家店說「這家看起來不錯」,或者「那件衣服好看」。
我耐心地應著,心裡卻在想別的事。
馬卡龍塔的流行確實已經過去了,但就像所有流行過的東西一樣,總還有些店會繼續賣。
我們在一條小巷子里找到一家裝修精緻的甜品店,櫥窗里果然擺著那種堆滿了奶油和水果的塔狀甜點。
店名叫「甜心小屋」,粉色的招牌,白色的蕾絲窗簾,看起來確實很受女生歡迎。
「這就是馬卡龍塔啊……」林星晚趴在櫥窗前,臉幾乎貼在玻璃上,眼睛閃閃發亮,「看著好豪華,像藝術品一樣。」櫥窗里的甜點確實精緻,五顏六色的馬卡龍堆成塔狀,每一層都夾著厚厚的奶油,頂端裝飾著新鮮的草莓、藍莓和薄荷葉,還撒了金箔。
燈光打在上面,看起來確實誘人,但我知道那只是表象。
我們進店點了單。
店裡人不多,只有兩三對情侶坐在角落小聲聊天。
空氣里瀰漫著甜膩的香味和咖啡的苦味。
價格不便宜,一塊就要五十多塊錢。
我付錢時有點肉疼,這夠我吃好幾頓午飯了。
但看到林星晚期待的表情,又覺得值了。
她站在櫃台前,眼睛一直盯著櫥窗里的甜點,像個等待禮物的小孩。
收銀員是個年輕女孩,看了我們一眼,笑著說「你們兄妹感情真好」。
我愣了一下,乾笑著點頭。
星晚則很自然地說「我哥最好了」,然後輓住我的胳膊。
那種親暱的姿態讓收銀員露出瞭然的笑容——她大概以為這只是普通的兄妹情深。
拿到包裝好的甜點,我們沒在店裡吃,而是走到店外的長椅上。
長椅在店門口的梧桐樹下,傍晚的陽光透過樹葉縫隙灑下來,在地上留下斑駁的光影。
街上人來人往,但沒人注意我們。
林星晚迫不及待地拆開包裝,露出裡面精緻的甜點——好幾層馬卡龍堆疊成塔狀,中間夾著厚厚的奶油,頂端裝飾著草莓和藍莓。
甜點裝在透明的塑料盒里,旁邊還配了小叉子。
她小心翼翼地打開盒子,像對待甚麼易碎品。
「真的像泡芙塔一樣呢。」林星晚發表著樸素的感想,然後拿起小叉子,猶豫了一下,又放下,直接用手拿起最頂端的那個馬卡龍,張大嘴,豪邁地咬了一大口。
奶油從馬卡龍的縫隙里擠出來,沾滿了她的嘴唇和手指。
她咀嚼了幾下,腮幫子鼓鼓的,像只倉鼠。然後她沈默了三秒,眼睛眨了眨,咽下去後說:
「……就是蛋糕嘛。」
「嗯。」我點頭表示同意,心裡想「我早就說了」。看著她一臉「不過如此」的表情,我有點想笑。
說白了就是馬卡龍夾奶油,一層層堆起來。
我不明白這種東西為甚麼會流行——除了拍照好看,吃起來又麻煩又容易弄得到處都是。
而且馬卡龍本身就甜得發齁,配上奶油更是甜度超標。
我拿起叉子嘗了一口她遞過來的另一塊,果然,甜得我牙疼。
「不過甜甜的,挺好吃的。」林星晚又咬了一口,這次更小心了些,但奶油還是從嘴角溢出來,在她唇邊留下一抹白。
她伸出舌頭舔了舔,沒舔乾淨。
「你是頭一回吃甜點嗎?」我忍不住吐槽,抽了張紙巾遞給她,「這玩意兒跟普通的奶油蛋糕有甚麼區別?而且還貴。五十多塊錢,夠買一個八寸的蛋糕了。」
說實話,有這個錢不如買幾個泡芙,或者直接買塊蛋糕。
這玩意兒又重,熱量又高得嚇人,吃一塊估計得跑五公里才能消耗掉。
而且味道也就那樣,除了甜還是甜,層次感還不如普通的慕斯蛋糕。
林星晚接過紙巾,但沒擦,而是繼續吃著。
她吃東西的樣子很專注,眼睛微微眯著,像在品味甚麼珍饈美味。
但其實我知道,她只是喜歡這種「奢侈」的感覺——花不少錢買一個華而不實的東西,然後拍照發朋友圈,享受別人的點贊和評論。
這是她的樂趣之一,雖然我經常吐槽,但也會陪著她做。
「女孩子啊,明明很在意體重,卻又特別喜歡高熱量食物。」我看著她把最後一口馬卡龍塞進嘴裡,感慨道。
她最近確實在念叨要減肥,因為體育課測體重發現重了兩斤。
但轉頭就去買奶茶、吃甜點,這種矛盾的行為我一直無法理解。
「是因為喜歡高熱量食物所以才在意體重吧?」林星晚反駁,終於用紙巾擦了擦嘴,「因果關係搞反了哦。要不是怕胖,誰會在意體重?要不是喜歡吃,誰會在意熱量?」
這就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。不對,好像不太一樣。但我也懶得跟她爭論,反正她說得好像也有點道理。
「啊,奶油溢出來了。」林星晚伸出食指,抹掉嘴角最後一點奶油,然後很自然地把手指放進嘴裡舔了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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