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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一張去海邊的車票

被性愛之神眷顧的我 · 未熵 · 1 /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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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到臨海市的第十五天,鈴鈴一聲,玻璃門被人推開。

我立刻從椅子上站起來:「歡迎光臨。」

進來的是個穿灰色背心的中年男人。

他沒看我,徑直走到煙櫃前,報了一個我還沒完全記住的煙名。

我把煙取出來,掃碼,收錢,找零。

他拿了東西就走,門上的鈴又響了一聲。

「慢走。」

我說完這句,才重新坐回收銀台後面。

空調在頭頂呼呼地吹,冷櫃里一排飲料整齊地亮著。店裡沒有別的客人,牆上的電子鐘從下午三點十七分跳到三點十八分,慢得像卡住了。

我抬頭看了一會兒天花板,又拿起手機。

同學群里正熱鬧。

有人在三亞的海邊拍照,腳邊全是白沙;有人在山裡的民宿露台喝咖啡;還有人發了一張高鐵上的自拍,配了一句「終於放假了」。

我把那些照片一張張划過去,越看越不是滋味。

明明都是人,差距怎麼這麼大呢?

他們在旅遊,我在便利店裡看冷櫃和天花板。人家拍的是海,我每天記的是哪一箱礦泉水快沒了。

我盯著群里那張海邊照片,想起高考結束那天,我也說過要去旅遊。

那天晚飯吃到一半,我把手機放到桌上,說:「等成績出來,我想出去玩一趟。」

我媽夾了一筷子菜,頭也沒抬:「你只是畢業了,不是發財了。」

「我又沒說要去多遠。」

「答應你的手機和電腦會給你買,就差不多了。旅遊想得多了點。」

我當時沒接話。手機和電腦確實是我想要的,可高考結束以後,我更想去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,甚麼都不用想地待幾天。

我爸忽然問:「旅遊?想去哪裡?」

我抬起頭:「海邊。」

「哪個海邊?」

「都行,沿海城市吧。能看見海就行。」

我爸點了點頭,沒說同意,也沒說不同意,只繼續低頭吃飯。

我以為這事還有希望。

第二天晚飯時,他從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張車票,推到我面前。

我拿起來一看,終點是臨海市,靠窗的硬座。我差點當場笑出來。

「你看,爸還是支持我的。」

「支持。」我爸說,「車票給你買好了。」

「那生活費……」

「沒有生活費。」

我臉上的笑停住了。

我媽在旁邊接了一句:「你都成年了,想旅遊自己打工賺。你爸不是還給你買了去海邊的票嗎?」

「我才剛考完。」

「正好去瞭解一下社會。」我爸說,「別甚麼都等家裡給你準備好。」

我以為他們只是說說,直到第二天晚上,我的行李箱已經放到了門口。旁邊還多了一張紙條,寫著臨海市的地址和一個便利店店長的電話。

「工作也聯繫好了?」我問。

「二十四小時便利店。」我媽說,「住的地方在店後面,先乾著。甚麼時候想回來,自己買票。」

我站在門口,看看行李箱,又看看手裡的車票。那張票已經不能退,家裡也沒人輓留我。

我爸只說:「你不是想旅遊嗎?這地方就在海邊。」

於是我拖著箱子下了樓。

火車開出站後,我給家裡發消息報了平安。我媽回了一句「別亂花錢」,我爸甚麼也沒回。

我原本想象的旅行有海灘、夜市,還有一頓不用看價格的飯。

現實是,我拎著行李來到便利店報到,當天晚上學的第一件事就是給冷櫃補貨。

便利店叫「好鄰居」,招牌上的藍色燈管壞了一根,到了晚上只剩半邊亮著。

店門外是一條不寬的馬路,路邊種著幾棵被海風吹歪的木麻黃。

往東走十幾分鐘能看見海,但趙店長第一天就告訴我,颱風季別往海邊跑。

「風大起來,廣告牌都能吹下來。」他說,「你一個剛來的,別覺得自己會游泳就甚麼都不怕。」

我住在店後面的舊居民樓里,房間不到十平方米,一張床、一張桌子,還有一個只能放下兩件短袖的鐵皮櫃。

窗戶朝東,越過前面幾排屋頂,能看見遠處一片海;只是樓下就是便利店後門,入夜以後,送貨車倒車的提示音會一陣陣傳上來。

第一天上班,趙店長給了我一件深藍色工作服。

「八點到八點,店裡分白班組和夜班組。」他指著牆上的排班表,「你先跟白班十五天,十五天後轉夜班,之後就固定。」

「兩個班組?」

「白班一組,夜班一組。交接的時候把賬對清楚,別管對方下班以後去哪兒。」

排班表貼在後場的白牆上,名字分成上下兩欄。

白班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,夜班晚上八點到第二天早上八點。

每個人的名字後面都寫著一串日期,哪一組上班,一眼就能看出來。

我那時候還覺得十五天很久。

第一天,我認真記收銀機上每個按鍵的位置,生怕掃錯一件商品。

第二天,我學會給飲料按容量排貨。

第三天,我知道了關東煮的湯鍋每天早上六點要換水。

第五天,我開始熟悉附近的顧客,知道哪個大爺每天買一包煙,哪個穿校服的女生放學後總要在冰櫃前站很久。

白天的十二個小時過去得比我想象中慢。

第十天午後,店裡整整一個小時沒有進客人。

我把一排礦泉水從貨架上搬下來,擦完瓶身,又按原來的順序擺回去。

擺到第三遍時,門口的感應器突然響了一聲,我抬頭才發現只是風把門簾吹動了。

我坐回櫃台後面寫交班記錄,寫到「下午兩點至三點,無異常」時,看著那行字發了一會兒呆。

沒有異常。

也沒有甚麼值得記住的事。

林凱是白班的,二十三歲,比我早來兩個月。

他每天晚上八點拎著一杯冰咖啡進門,先把吸管插好,再跟我對賬。

對完賬,他把鑰匙往櫃台上一放,立刻就準備走。

有一次零錢少了兩塊錢,我把收銀台里的硬幣倒出來重新數了一遍,還是對不上。

林凱站在門口看了我幾秒,嘆了口氣,走回來從台子下面摸出一張皺巴巴的收據。

「下午有人掉了兩塊,後來找到了,放這裡。」

「你怎麼不直接說?」

「我不是讓你再數嗎?」

他指了指交班本最後一行。那裡的字寫得很潦草:零錢暫存,兩元。

我抬頭看他。

「這種也要寫清楚吧。」

「寫了啊。」

「寫得誰看得懂?」

「你看不懂是你的問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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