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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章 寶物

人不弱智時 · 世界第一清純(社畜版) · 2 /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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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渝:「……」

「或者。」他問,「我給你個機會,讓你問‘你把我當甚麼’?」

程渝:「……」

她不想聽了,程斯的霸總文積累從哪來的?

「哎呀……當然是當祖宗了呀。」程斯擠著氣泡音惹她,「是誰那麼禽獸,把我們小祖宗惹得嘴角都能掛油壺了?」

「要不要乖孫子給你舔舔,嗯?」

程渝擺手,被程斯抓著,從掌心開始舔。

他的心情很好,不止是今夜。

他得到了她的戒指,意味著……在這個角落,完全安全,他不會被驅趕,也有人願意留在這裡,等他回家。

家啊,多幸福的詞。

很長一段時間程斯是沒有「家」的。程渝在讀書,法定節假日他都不配經常回去看她,因為她要學習,見面太浪費時間了。

他只能去找一些一個人能幹的事情做。比如去網吧,但網吧也不能常待,人們會在交談中透露——

我媽要我回家吃飯了!

我要回家了,不然我老婆發現我偷偷出來上網就慘了!

好困啊回家睡覺了,年紀大了熬不動了。

此時,程斯會有一點點羨慕。

他不回去戶主寫著他名字的戶籍地址,那個被稱為家人的人,她好像並不需要他。

他孤零零的,和網吧周圍經常來討食的流浪貓狗是同類。

但貓貓狗狗會碰到好心人,程斯經常會給它們買火腿腸。

他自己卻很久很久都沒有胃口,餓了就隨便吃一點,泡面、冷掉的饅頭、快過期的麵包,甚麼都好。

去網吧也不全是打遊戲,自己的電腦配置很一般,不一定能跑得起項目,只能花更多時間去網吧里補。

好在努力是有用的,他進了一個不錯的小團體,導師包括組里的所有人都願意帶著他一起做項目,程斯終於賺到了第一桶金。

他千挑萬選地買了個漂亮的銀手環,又找到附近的銀行,給程渝的學生卡,匯了八百塊錢。

她那會正是長身體的時候,比他更需要好好花錢吃飯。

「你要不要考慮換個好點的電腦?」黎錦驍問,「這樣也不用天天去網吧了。」

「工作了再說。」程斯說,「現在這樣就很好了,網吧比起電腦,也花不了多少錢。」

最後黎錦驍受不了,他換了新電腦,把原來舊的那台,給了程斯,要了他三千塊——當時他們有些門路,代寫作業,賺到這個數字,不過是時間問題。

後來,程斯畢業工作了,程渝也上了高中。

高中是她最難管的時刻,別的小孩叛逆期在十三四歲,她拖到十六歲,倔強地和他說,不要讀書了。

「……結婚能收十五萬彩禮,比學校給的多。哥哥能出個首付。」

「……趁年輕生幾個小孩,恢復快,以後看不出來。」

程斯氣極,順了個戒尺,讓她伸出手心,狠狠打了一下。

掌心一下充血紅了,程渝睜大眼睛,她說,「程斯你不可理喻!」

「你才不可理喻!」他氣得發抖,「程渝你怎麼可以說這種話?」

她瞪著他,氣鼓鼓地哭了,轉頭走入雨幕,好像他真是全世界最不尊重她的想法的人。

程斯當即追了出去。

他記得雨落在自己身上,好冷好冷,冷得刺骨、生寒,快把他的脊梁壓碎。

他沒有第一時間把她抓回來,而是一直跟著,來到了一家……超市前。

超市是小鎮特有的牌子,老闆很有錢,還有個智障的兒子,和程渝差不多大。

這裡還停留在他離開前的規矩,女人是貨物,能換彩禮,實打實的錢。

一瞬間,他全身發冷……是有人跟她說了,她能用自己的未來換取他更好的未來,程渝是願意換的,同樣的條件,程斯也是願意換的——在無知的前提。

她十幾年呆的地方實在是太狹隘了。狹隘得她都不知道,還能有別的選擇,不用受到旁人的掣肘。

在程渝踏入那個小超市前,程斯把她抓了回去。

「……蠢貨。」他第一次對她說了重話。

他想起自己在A市的所有努力。是為了她不再活成被人凝視的商品。她有選擇的權利,他會兜住一切,無論需要甚麼樣的代價。

程斯越憤怒,越意識到:

她甚麼都不懂。

但她在學他。

她淺顯地……只看到那十萬塊錢,超越這個金額的,都是巨資。

……不是這樣的。

所有的錢幣,不過是個數字。她不是能用數字衡量的寶物。

她是他的唯一。

是他唯一不捨得……她吃苦、落淚的人。

程斯不忍心看程渝永永遠遠地被鎖在這個小鎮,她應該在更自由更寬闊的天地撒歡,哪怕,她不願意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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